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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月台「爽吸電子煙」!吐菸男身分曝:我自首了 恐遭罰1萬

記者 羅喬薰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7 17:0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7 17:05
捷運站內明文規定禁止吸菸。(圖/翻攝維基百科)
捷運站內明文規定禁止吸菸。(圖/翻攝維基百科)

日前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一段影片,畫面中一名男子無視捷運站全面禁菸規定,直接在候車區吸食電子煙,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與公審。事件發酵後,該名當事男子已於昨(16)日現身留言區道歉,並貼出前往捷運站「自首」的檢查紀錄表,最高恐面臨1萬元罰鍰。
 

捷運月台吞雲吐霧 惡行遭網公審

根據原PO發布的內容,地點位於捷運景安站往蘆洲方向的月台,一名男子突大剌剌抽起電子煙,他無奈道:「拍到這段正要上票閘口去通報,他們就搭上捷運跑了」。據PO透露,這層月台無任何工作人員身影,或許間接成為男子大膽吸菸的理由。
 

 
該男子坐在月台座椅上與旁邊女子有說有笑,下一秒口中噴出大片白煙,絲毫不避諱旁人目光。畫面曝光後迅速在社群瘋傳,網友紛紛譴責:「女生坐在這種男生旁邊不會覺得很恥嗎?」、「使用電子菸已經違法了!!!」、「在捷運站抽菸? 現在的人會不會太離譜了?」
 

當事人發聲!曬「自首照」坦承錯誤

事件延燒不到 24 小時,當事男子隨即在該篇貼文下方致歉。他坦承:「對於在公共場所抽菸確實是不對的行為,也違反了相關規定,我對此感到非常抱歉。」他表示這件事是自己的疏忽與不成熟,造成大眾觀感不佳並影響到公共環境,會深刻反省且保證不再犯。
 
該男子也貼出照片證明自己已前往捷運站自首,並附上由台北捷運開出的「臺北捷運系統菸害檢查紀錄表」。紀錄表上明確標註查獲物品為「類菸品(電子煙)」,違反事實為《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違規者恐面臨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不等罰鍰。

 
《TVBS》提醒您:
◎吸菸有礙身體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電子煙#禁菸#捷運吸菸#公審#自首#菸害防制法#台北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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