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釐清坍方意外責任,陽明山公園管理處今天前往會勘,判定擋土牆是在民國79年興建,屬於老舊既成擋土牆,所以上方地主必須賠償吳姓地主20萬,事實上整座陽明山還有不少像這樣的老舊檔土牆,但通通無法可管,像是上星期發生活埋的意外,TVBS也獨家取得原始地形圖,的確擋土牆地主要付比較大的過失責任。
TVBS記者周欣怡:「陽明山有很多這樣老舊既成的擋土牆,因為市府無法可管,一旦發生問題,責任難以釐清。」
民國79年,政府通過山坡地管理條例,民國84年出現水土保持法,要蓋擋土牆,得先取得證照,但原先老舊檔土牆只能就地合法。北市政府產發局長陳雄文:「因為在我們沒有法律之前,都沒有建立這樣的檔案,因為民國79年之前無法可管,所以在我們的檔案裡面,都沒有相關的資料,但是我們還是會對老舊的區去做巡察。」
整座陽明山有2個主管單位,一個是國家公園管理處,另一個是市政府,但到底有多少零星私人擋土牆可能有潛在危險,目前無法計算。陳雄文:「通常這些擋土牆都是在人家屋子的後院,我們沒事也不能闖進人家屋裡,去看人家的後院,所以要提醒屋主,自己應該要對自己的擋土牆提高警覺。」
也就是說,如果發生意外,不能把責任全推給市政府,以上次颱風邱家兩人活埋地點來說,從去年和5年前的空照圖無法清楚判斷地形高低變化,但從測量圖來看,右邊是民國71年地型圖,當時三合院上方是一片山坡地,但民國82年,卻變成2公尺落差,疑似就是因為地主,蓋了擋土牆所造成,檢方目前不排除追究地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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