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日前發生一起驚險事故,清潔隊收運垃圾時,垃圾車突冒煙竄出火花,所幸清潔人員即時反應,迅速滅火,才未釀成更大意外。事後追查發現,竟是有民眾將100多支打火機裝於塑膠袋中。對此,新北市環保局過去就曾提醒,打火機不是一般垃圾,且內含高壓氣體,丟棄前應先至空曠處排空,否則恐面臨最高6000元的罰鍰。
垃圾車突冒煙 百支打火機竄火花
事發在12月8日下午13時54分許,當時清潔隊在彰化市福山街收運垃圾,但垃圾車卻在過程中出現異狀,人員立即將可疑垃圾移出,赫然發現一個被燒毀的塑膠袋內竟裝有100多支打火機。
清潔人員指出,打火機內含易燃氣體,若集中丟棄又遭機械擠壓,極易瞬間燃燒,對第一線作業人員與公共安全都是重大威脅。彰化市清潔隊也表示,已循線追查丟棄來源,若確認違規,將依法裁處,並呼籲民眾切勿貪圖方便一次大量丟棄。
環保局:打火機「不是一般垃圾」 丟錯恐噴6000元
新北市環保局之前就曾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強調,許多民眾長期誤以為打火機是一般垃圾,但它外殼材質其實是「廢塑膠類」,依法可回收,但回收前「一定要先排空內容物」。環保局說明,打火機內填充高壓丁烷等易燃氣體,若未妥善處理就混入垃圾或回收物,在高溫、摩擦或壓縮環境下,極可能引爆,過去全台各地都曾發生過類似案例。

環保局也同步教學「安全排空」方式,提醒民眾務必在室外空曠、通風處進行,可利用膠帶或橡皮筋固定打火機按壓處,讓氣體持續自然洩出,靜置一段時間即可完成排空,無須長時間手壓。
若打火機已破損或有漏氣情形,環保局仍建議盡可能排空後,單獨包裝並清楚標示「內有漏氣打火機」,主動告知清潔隊員,避免過程發生危險。若未依規定妥善分類、回收,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