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獨家〉古董車佔道拍戲 轎車、公車閃避阻交通


發佈時間:2012/09/13 15:4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大馬路上看到拍電影場景,你會停下腳步觀看嗎?電影「逗陣ㄟ」,10日下午在台北市的明水路上,動用骨董轎車拍戲,卻只有劇組人自行開車前導,由於車速緩慢,佔用車道,還一度造成交通堵塞,甚至還闖紅燈,遭到民眾檢舉;警方說,劇組並沒有正式申請路權,依法可罰1500元,由於向相關單位申請公眾場所拍戲,必須要3到7個工作天,有時候會發生檔期、通告無法配合,因此有些劇組直接把罰單的費用算進製片成本,變成寧可繳罰金,也沒有依法申請的無奈狀況。

藍色的超復古小轎車,在路上趴趴走,上頭頂個TAXI招牌,一台小黃跟在後面,變成新舊計程車比一比,這台藍色小車有來頭,年紀至少20年的骨董車,而且擔綱演電影,前頭架了專業攝影機,2位演員一老一小,都是復古打扮,拍電影,很新奇,路過的車子都放慢速度,偏偏劇組影響交通,還沒正式申請。

記者:「你們導演有在嗎?」劇組人員:「在啊,但是…,有點讓我驚訝。」

10日下午電影「逗陣ㄟ」,在台北市明水路拍片,口頭打電話給附近的轄區中山分局的圓山派出所報備,問題明水路是大直派出所,而且沒有填表格,整排車停在紅綠燈口,突然不動,原來是場景需求,要等前方道路淨空,才能行駛,沒申請、在馬路拍片,警察能開罰1500元,拍MV、電影、電視劇、廣告,通通要申請。

TVBS記者林韋龍:「舉凡是在航空站、捷運站、火車站拍片的話呢,都要跟主管機關申請,或是像這樣在人行道、馬路上拍片的話,也要到警察局填寫申請表格。」

電影拍攝現場:「好,ACTION。」

場面比較大的,像是電影「艋舺」,把整條華西街封起來,當時就有透過電影委員會協助拍攝;電影「女朋友、男朋友」,經過申請協調,把台北橋單向封起來,打造復古的氛圍;「愛」除了跟文化局申請封街之外,拍攝水中場景,也跟體育處商借游泳池。

台北市文化局第三科長郭珮瑜:「大的範圍,或是影響交通流量比較大的話,舉凡A級道路的話,3、4天前就要申請了。」

拍廣告、拍電影、MV、偶像劇,只要到公共空間拍片,都必須填表,但偶爾為了檔期提前、延後,沒辦法提前申請,劇組只能硬著頭皮上工,把罰單的錢算進拍片成本。

台北市府邀大家拍片,申請數逐年增加,像是西門町出現古裝男子、明水路有骨董轎車,都別太意外。

#電影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71

0.0413

0.1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