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北市獼猴破壞農作物、闖入民宅案件增加;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醒民眾,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不對視、保持適當距離」五大原則,並提供誘捕與驅趕設備,保障民眾與野生動物安全。

臺灣獼猴屬一般野生動物,非法獵捕或飼養均違法,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處罰;動保處強調,不可使用捕獸鋏、山豬吊等具傷害性的陷阱,以免傷及動物或自身安全。
深坑高姓農民種植番薯多年,屢遭獼猴侵擾,造成作物減收,今年9月透過動保處提供的誘捕籠成功捕捉1隻獼猴,隨後野放至適合地點;另石門一名民眾非法飼養幼猴,動保處前往稽查時發現1隻幼猴被飼養在住處內,動保處依法裁罰5萬元並將幼猴帶回安置。
動保處呼籲,民眾戶外活動時應妥善管理食物、避免外露,不挑逗、不餵食,並切勿因好奇而餵食或以食物吸引獼猴接近;並於發現野生動物受傷、侵擾或疑似非法飼養時,立即通報1959動保專線或1999市民熱線,由專業人員處理,確保人與野生動物安全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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