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陳姓男子自幼因母親長期以衣架、皮帶、鐵棍施暴,並曾遭遺棄流落街頭,成長過程中多次受傷且未獲適當照護,母親更有精神疾患,長期未盡照顧義務。陳男成年後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免除對母親的扶養責任,法官審酌其童年遭遇及母親多年疏忽、暴力,最終判准免除扶養義務。
童年遭家暴遺棄 長期遭母親毆打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聲請,他自小與弟弟長期遭母親以衣架、皮帶、鐵棍等器物毆打,甚至頭部破裂需送醫縫合,父母時常將兄弟獨留家中,曾因母親外出失聯過久,驚動鄰里報警,出動消防車雲梯將兄弟救出,另外,陳男也曾因跌倒出血,母親未送醫,僅讓他用衛生紙止血,嚴重漠視生命安全。
父母分居後,陳姓男子與母親獨自生活,母親無固定工作收入,經常抽菸飲酒,不事生產,也未盡母職,家務全由年幼的他承擔,母親對其學業要求嚴苛,一旦不符期待即遭責打或辱罵,甚至被強迫擦掉重寫至深夜,導致他成長過程陰影沉重。
陳姓男子童年返回外祖父母家,但外祖父母也多次責打、將他趕出家門,致其流落街頭,僅能在巷弄、車輛下避難,或由親屬接應暫居,母親未加阻止或保護,讓他身心重創,小學二年級搬至竹北市後,生活困頓,母親將錢捐給宮廟,陳男曾因飢餓偷早餐店吐司,遭房東驅逐。
長期精神壓力巨大 影響學業及生活
母親多次因家庭紛爭或經濟困窘將他趕離住處,致其流浪街頭,常翹課未上學,另外,母親長期患有精神疾病,強制就醫後,陳男與弟弟仍頻遭恐嚇,需夜間輪流值守,長期精神壓力巨大,影響學業及生活。
陳男表示,母親長年未盡照顧及扶養義務,反以暴力、不當對待、重大疏忽及遺棄等行為,造成其身心重大損害,因此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雖母親否認家暴,但祖母證實兩兄弟曾被打到頭破血流,母親多次出入療養院,兄弟靠打工自付學費,法官考量陳母長期暴力、疏忽照護,親子關係淡薄,裁定免除陳男對母親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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