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自用住宅」屋主因誤信「家中某樓層做生意就全棟失去地價稅優惠」,導致每年多繳上萬元地價稅。基隆市稅務局近日特別強調,這是最常見的「被動課稅陷阱」!只要住宅與營業區域明確劃分,仍可分別按比例申請不同稅率。申請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內完成申請,逾期將損失一年優惠。民眾務必確認房屋使用狀態,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地價稅分層申請規定 部分營業不影響自用住宅優惠
根據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許多民眾因誤會規定,認為樓房只要有部分樓層營業就無法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導致多繳稅金。實際上,只要住宅與營業空間能明確區分,不論是不同樓層或同樓層劃分,都可依使用面積比例分攤土地,分別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或一般用地稅率。
申請流程需注意,土地所有權人須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約9月22日,遇假日順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若房屋因年久失修、無使用執照或缺少建物權狀,也可檢附地政機關開立的「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證明。稅務局提醒,優惠不會自動套用,逾期申請將自隔年起才適用,等同一年稅金直接多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