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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繳地價稅慘當冤大頭 稅務局揭「一陷阱」這招教你省4倍稅金

記者 萬紹安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28 12:3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8 12:45
稅務局點地價稅一陷阱,恐導致民眾每年多繳上萬地價稅。(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稅務局點地價稅一陷阱,恐導致民眾每年多繳上萬地價稅。(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許多「自用住宅」屋主因誤信「家中某樓層做生意就全棟失去地價稅優惠」,導致每年多繳上萬元地價稅。基隆市稅務局近日特別強調,這是最常見的「被動課稅陷阱」!只要住宅與營業區域明確劃分,仍可分別按比例申請不同稅率。申請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內完成申請,逾期將損失一年優惠。民眾務必確認房屋使用狀態,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地價稅分層申請規定 部分營業不影響自用住宅優惠

根據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許多民眾因誤會規定,認為樓房只要有部分樓層營業就無法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導致多繳稅金。實際上,只要住宅與營業空間能明確區分,不論是不同樓層或同樓層劃分,都可依使用面積比例分攤土地,分別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或一般用地稅率。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只要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妥戶籍登記,且未出租或作營業使用,便可享有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自用住宅地價稅率為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稅率則為千分之10,等於稅負省下四倍以上,非常划算!

申請流程需注意,土地所有權人須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約9月22日,遇假日順延)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若房屋因年久失修、無使用執照或缺少建物權狀,也可檢附地政機關開立的「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證明。稅務局提醒,優惠不會自動套用,逾期申請將自隔年起才適用,等同一年稅金直接多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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