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性消費者花費56000元購買寵物電動車,卻發現該車輛無法合法上路,引發與業者的激烈爭端。根據消費者楊小姐表示,業者當初承諾該車輛為電動輔助自行車可以上路騎乘,但實際上該車輛並未通過合格檢驗,導致她在騎乘時被警方開單沒入。當她前往寵物展詢問廠商時,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業者更反控她妨害名譽,揚言提告求償300萬元,並辯稱該產品僅為寵物出遊載具,應該「用推的」而非騎乘。

經過楊小姐研究,她發現業者所謂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應該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必須具備類似腳踏車的踏板設計。然而,她購買的這台車根本沒有踏板,自始至終都不能合法騎上道路。當她向業者反映這個問題時,她提到業者不但沒有妥善處理,反而揚言提告求償300萬元,指控她妨害名譽,只因為她公開揭露這台車不能上路的事實。


網路上也有其他消費者指控,這種車輛購買不久就壞掉,相當危險,且許多車主因騎乘上路而被罰1200元。然而,該廠商仍持續在寵物展販售這款產品,甚至辯稱這款車「不能騎,可以用推的」。更令人質疑的是,有消費者指出,該業者在中部有兩家租車店,也都是違法出租這類車輛。
對於這些指控,業者官方回應表示,這輛車是寵物的「出遊載具」,目前已經正式啟動車輛送驗程序,未來會依規確認領牌與保險等事宜。然而,消費者們仍然不接受這樣的解釋,因為即使是有動力的載具,如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風火輪,上路都是違規的。消費者期望業者能提供更明確的說明,避免其他寵物飼主因不知情而違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