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為了2008燈會 縣府強迫師做花燈

記者 林鈺倖 / 攝影 蘇泰盈 台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2/09 18:0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明年的台灣燈會將在台南縣舉辦,為了充場面,台南縣政府竟然要教育局,強迫各國中小老師參加為期一個禮拜的花燈研習營,叫老師利用公假時間,親手做大型花燈,正職老師不在,教育局還找來代理老師上課,剝奪學生受教權,沒做過花燈的老師,儼然被教育局當成免費的男、女工。

新市國小的大禮堂儼然成了加工廠,仔細一看,上百名老師就像加工區的男、女工一樣,各自窩在一角,忙著趕工做花燈,心裡就算有千百個不願意,也不敢吭聲。投訴老師:「趕緊跟他們說照他們講的去做,也不能怎麼樣,手長繭起水泡,有的被燙傷。」

怕被割傷,有老師乾脆帶手套以防萬一,但畢竟,不是每個老師都是工藝美術的專家,做起花燈,困難度超高。

投訴老師:「接那個電線,接不好燈泡會爆炸,再來你在黏接的時候,會用到熱溶膠,熱溶膠很熱,不小心就燙到。」

只是明明是上課時間,為了參加第三梯次的花燈研習營,台南縣國中、小老師,至少240人,不在學校上課,而是被集中在大禮堂做花燈,老師不在,那學生怎麼辦?

投訴老師:「每天只好找代課,找代課老師來代。」記者:「覺得教育局亂花錢?」投訴老師:「對對對。」

把老師當加工區的免費工人,這其實是台南縣政府,為了2008台灣燈會所做的準備,縣府找老師做花燈充場面,一樣都是花錢,老師痛批,縣府拿他們開刀,把正職老師叫去做花燈,再砸錢請代課老師,學生的受教權,就這樣,被官員全拋在腦後。

◎畫面:老師提供

#燈會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788

0.0350

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