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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銷案! 不知自己「失蹤36年」

記者 劉邠如 / 攝影 彭光煦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2/09 19:2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縣樹林分局的三多派出所,日前在執行臨檢勤務時,意外發現一名登記列管,失蹤36年的男子,仔細清查後,才發現男子這36年來,早就回家和家人一起生活,只是忘記銷案,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了列管協尋的失蹤人口,還感謝警方「查獲」他,幫他「找回自己」。

真的是有夠烏龍!眼前的余先生,52歲的年紀,大兒子都已經唸完大學在工作,卻在日前被警察臨檢時發現,自己居然是已經被列管36年的,失蹤人口。

當事人余先生:「他(警察)就攔我,說要找失蹤人口啦,我說『不是,不會吧』,(我)怎麼可能失蹤人口,就像人家講的,房子也買了,也有勞保、健保,身分證去換發,也都通過,怎麼會說是失蹤人口?」

翻出戶口名簿驗明正身,身分證、健保卡,也全部「係金ㄟ」;家人就住在一起,怎麼會說是失蹤?還是回家後,老媽媽,解開迷團。當事人母親:「他就跑出去,2年多都沒回來,啊沒回來聽說在台中,我們去找找不到(就報案)。」

原來余先生16歲時,離家當學徒2年間,沒和家裡連絡;焦急的母親到警局報案,找到人後卻忘記註銷兒子的「失蹤」身分,但余先生36年來,當兵沒問題,改從母姓也OK,到搬家、結婚,孩子出生報戶口、換身分證、加保勞健保,通通都OK,根本沒人發覺身分「怪怪的」。

36年來進進出出戶政事務所不下2、30次,明明是失蹤人口,大事小事卻還是「萬事OK」,不知是戶政事務所服務太好,還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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