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過單靠「畫畫」就能打贏官司嗎?台北一家賣了60年的「神鬼牌」醬油,被同業指控抄襲「鬼臉商標」,雙方都堅持自己才是原創,纏訟整整3年;最後法官靈機一動當場考「畫鬼臉」,提告的業者,因為畫不出來輸掉官司,只得摸摸鼻子改商標再出發。
台宮醬油廠少東陳昌鈺:「就是鬆了一口氣。」
打贏商標官司,台宮醬油廠少東陳昌鈺,開心寫在臉上,因為他終於證明,手上的男鬼臉商標是自己原創;原來,他的商標,遭到離職5年的劉姓員工仿冒,對方還反咬一口告上法院。
雖然兩邊都是紅眼鬼臉戴面具,但原告三義的鬼臉,眼白在外;被告眼白在內,三義的麥桿較大,台宮的小偏細,不仔細看還真看不出來,偏偏雙方都說自己是原創。
法官靈機一動考畫鬼臉,原告畫不出來當場吃鱉。陳昌鈺:「(畫商標前)我有去過日本雷門淺草橋那邊,去看一下那邊的東西(鬼臉),就只是說想要作出一個,比較跟我們公司有相近的,就是大致上有(當場)稍微,構圖畫一下。」
不願提筆再畫鬼臉,第四代少東拿出木雕面具,再次強調他自創副牌的正統性,畢竟這一瓶1000C.C.賣30元的產品,還要繼續打市場。
但輸掉官司的原告還是很不服氣。三義醬油廠負責人劉先生:「(男鬼臉)是我畫的,我有證人是我畫的,他(友人)幫我修圖,他(只負責)修圖的,他當然對這個不了解,不是我畫不出來,我畫的出來啊。」
原告在自家工廠前,當場拿起記者的筆畫圖自清,但畢竟打輸官司,不得不改商標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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