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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新制 南市罰怠速500元起跳

記者 顧守昌 張嘉玲 / 攝影 廖廣賓 台南-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2/29 13:1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下週一就是2008年元旦,新的一年,也有不少新的措施即將上路,首先是關於您的荷包。家住台南的民眾得特別注意,因為從明年開始,不論騎機車或開車,如果車停路邊超過3分鐘,卻不熄火關引擎,罰款將從5百元起跳。

一看見駕駛者停好車,卻沒熄火稽查人員立刻上前勸導。台南市環保局人員:「怠速的時間超過3分鐘。」

穿梭大街小巷,一台台查台南市開全國之首例,明年元旦起,將會動員千名稽查員,正式取締車輛怠速,只要停車超過3分鐘不熄火,就會開罰取締,機車罰5百,小型車1千,大型車2千。

別以為拒絕稽查就可以躲得掉,照樣開罰500到2千元,最主要就是希望可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環保盡份心。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台南市我們污染源的部分,嚴重的污染源,車輛的部分是比較嚴重的。」

為展現新年新氣象,交通取締幾乎是每年元旦不能免俗的重點執法項目,廣大的機車騎士,,出門前,記得檢查安全帽戴好了沒,如果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帽,像是扣環沒繫好,可是2008年的重點項目,小心收到一張500元紅單。警員:「有沒有喝酒?」

酒駕肇事,明年開始會加重處罰,一旦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罰緩將從3萬元以下變成15萬以下,其他像是違反號誌管制、違規轉彎、超速等,規定都跟去年一樣。不要荷包失血,切記遵守規定,要快樂出門,也要平安回家。

#罰款#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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