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阿姨上班有額外的小確幸!勞動部為推廣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鼓勵事業單位積極任用,推動「55 Plus就業促進措施」,只要符合資格的民眾,最高可以領到6萬元的獎勵金,雇主同樣也有補助,1年最高30萬元。《TVBS新聞網》整理計畫實施要點。
補助對象
- 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 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 僱用壯世代勞工之雇主。
獎助金額
- 每人最高發給2次。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每次1.5萬元,最高3萬元。
- 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壯世代勞工,並提供規定的友善協助方案,每僱用滿30日,補助雇主每人3千元,最高3.6萬元,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申請流程
- 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開立推介卡。
-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9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獎勵規定,並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 受僱每滿90日之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獎勵。
申請文件
- 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獎勵申請書及領取收據。
- 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文件之影本。
- 工資證明文件影本。
- 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
- 其他規定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