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家尚未開張的小吃店,因於店外懸掛誠徵「女」廚房幫工及「女」果汁吧台師父的紅布條,遭民眾檢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恐面臨30萬元罰鍰。該事件發生於雲林,原因為徵才布條標示具性別指向,結果導致店家雖尚未營業即被查處,甚至傳出已倒閉。雲林縣政府表示將依情節考量,減輕裁罰至10萬元。
據了解,該家小吃店原本登記資本額僅有3萬元,但尚未正式營業,僅因掛上徵才布條,內容標註「女」字樣,未留意已觸法。雖然店家於接獲檢舉後已撤下布條,但多位民眾已將布條拍照存證。事件曝光後,「性別歧視」議題引發各界高度關注。
雲林縣政府勞青處長張世忠指出,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只要徵才廣告明確標示性別,例如「女」廚房幫工或「女」果汁吧台師父,即屬違法。依規定,最低裁罰為30萬元,但縣府則考量比例原則,裁罰三分之一的金額,因此最終業者則罰10萬元。
其他小吃業者得知此事後,普遍感到難以置信。業界認為,以小吃店僅數萬元資本額,卻可能因徵才條件不當而遭罰高額罰款,壓力甚大。事件也讓社會再次聚焦職場性別平等,提醒業者徵才時勿限性別,以免觸法遭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