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公布2026年行事曆,有不少家長擔心寒假過後接著農曆春節之間,要夾著三天的上課日,很不方便安排假期,對此教育部昨(24)日集邀22縣市開會決議,配合假期,將2月11日到13日的上課日改為放假日,並提前到1月21至23日補上課。
日前有家長討論,114年上學期結束後1月21日開始放寒假,不過寒假結束後,在2月11至2月13日需先上3天課,才銜接農曆年假,這樣影響家長安排假期。
對此教育部邀請22縣市開會,最後達成共識,調整2026年2月11日、12日及13日原上課日改為放假日,並於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上課,就能讓寒假接續春節假期。
不過仍有家長表示非常不方便,因為寒假雖然維持21天,但是在2月11到2月13日這三天,家長仍要上班,小孩也可能沒人看顧,引發討論,有家長認為「把下學期的三天課補在上學期有什麼用?」「上學期學期末就會先發下學期的課本嗎?不然那三天老師教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