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家食品公司跟南部肉品公司進貨,銷售不佳,竟然竄改日期標示再賣,估計上萬片被吃下肚,黑心業者被起訴了。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以去漬油將原印製於商品上之生產日期及有效日期擦掉後,重新印上不實日期,繼續對外銷售,致使民眾購得,實際已超過有效保存期限1個月至2年的豬排產品。」
業者在彰化埔心有2處鄰近的倉庫廠房,檢警稽查的地方大門深鎖,附近一處還有員工作業也知道這件事,不過撇清說,沒有參與。
員工:「那時候是其他員工,發生之後我們老闆不敢了。」
業者是彰化全芳位食品,他之前向南部有30年老字號肉品公司進貨,進了上萬包的肉片,有效期限是2022.9.16,因為銷售不佳沒賣完,竟然竄改期限,再賣給賣場以及透過網路販售。
肉品公司員工網路上發現自家產品還再賣,透過內部資訊查詢,發現這一款商品2021年停產,2022年下架,竟然2024年10月還在賣。
檢察官認為被告涉犯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嫌,起訴蔡姓業者,建議法官從重量刑2年,併科500萬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