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一名業者,於網路販售「手鍊」並宣稱可以治百病預防癌症,然而此舉已違反《藥事法》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60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衛生局指出,手鍊並非藥品或醫療器材,業者以不實廣告誤導消費者,恐導致延誤就醫,呼籲民眾遵循「五不」原則,勿輕信相關宣稱,以維護健康安全。

據了解,業者利用網購平台、社群媒體及短影音等多元渠道,將手鍊包裝成具有醫療效能的商品,聲稱能改善多項健康問題,包含治療氣管、喉痛、呼吸系統、預防癌症、治療偏頭痛和眼疾、改善心臟和肺部不適、治療癲癇、夢遊、皮膚病等醫療效能。然而此舉已違反《藥事法》第69條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標示或宣傳之規定。手鍊屬一般商品,相關廣告無需申請許可,但不得宣稱治療效果。衛生局表示,這類不實宣傳不僅誤導消費者,還可能讓民眾延誤尋求正規醫療協助。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近期有不肖業者為吸引消費者注意,將耳燭、貼布、手鍊等產品標示療效廣告,已違反法律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60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是基本原則,民眾若有疾病應尋求合格醫師診治,有藥物問題則應諮詢藥師,勿因誤信廣告而延誤治療。

衛生局呼籲民眾落實「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用藥「五不」原則,認清合法藥物廣告,並諮詢專業醫藥人員。唯有透過正確管道獲得醫療資訊,才能真正守護自己與家人的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