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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保溫瓶「丟垃圾還回收?」環保局揭正解 丟錯最高罰6000

編輯 顏敏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05 14:3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05 14:39
金屬保溫杯屬於廢金屬類,是可回收物品,但保溫杯外層若是塑膠材質,則屬於一般垃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金屬保溫杯屬於廢金屬類,是可回收物品,但保溫杯外層若是塑膠材質,則屬於一般垃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保溫瓶是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然而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保溫瓶難免會出現內膽變形、損壞或是出現異味等問題,此時就需要更換新的保溫瓶,對於舊的保溫瓶該如何處理,許多民眾仍然存在疑問,究竟是該丟入一般垃圾桶,還是可回收物品呢?
 
對此,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表示,金屬保溫瓶在使用一段時間後,可能因為不小心摔到而導致保溫效果變差,或是長期用來裝咖啡、茶等飲料而產生怪味,這時候就應該要定期更換;然而,許多人在丟棄舊的保溫瓶時,卻不知道應該要歸類為一般垃圾還是可回收物品。

 
 
環保局說明,金屬保溫瓶顧名思義在回收分類上屬於「廢金屬類」,因此是可以進行回收的,民眾只需要將不要的保溫杯妥善分類,交給回收車即可。
 
另外,台北市資源回收入口網也提醒民眾,如果保溫瓶外層是塑膠材質,內膽是不鏽鋼的複合性材質保溫瓶,則屬於一般垃圾,不可回收,應裝入專用垃圾袋後交給垃圾車處理。
 
 
民眾若未按照規定丟棄保溫杯,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因此,民眾在處理不要的保溫杯時,務必要留意材質,並按照規定分類丟棄,以免受罰。
 


#保溫瓶#回收#環保局#廢金屬#塑膠材質#不鏽鋼#罰鍰#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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