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節來臨,財政部昨(29)日針對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親屬問題進行說明,強調須先確認親屬是否符合扶養資格,包括年齡、謀生能力等條件。只要符合規定,即便透過網路報稅,也能新增受扶養親屬資料,並依實際情況填寫所得及扣除額。針對去年已申報扶養但今年系統無資料現象,財政部也給出說明,讓納稅人報稅更順利。


財政部在官方粉絲專頁分享綜所稅扶養申報常見問題,提醒民眾決定申報扶養時,需先確認是否符合資格。直系尊親屬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未滿60歲則須符合無謀生能力;子女、兄弟姊妹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則需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針對其他親屬如伯、舅、姪、孫等,未滿18歲須同居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並有扶養事實;年滿18歲則除上述條件外,還需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財政部強調,「無謀生能力」需有醫院證明、或受監護宣告、所得低於21萬元,或領有相關證明。
報稅過程中,納稅人可用手機或電腦新增受扶養親屬,填寫資料並完成親屬身分驗證後,即可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若無所得只需填寫基本資料,免稅額會自動計入,符合身心障礙或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需檢附證明文件,並可用手機拍照或PDF檔上傳。
針對部分民眾反映去年已報扶養,卻發現今年系統查無資料,財政部說明因部分親屬常由家人共同扶養,協議一人申報,因此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需連續2年申報,第三年起系統才會顯示,不須再自行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