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錢省錯地方!高雄新光路與成功一路附近大樓林立,不少上班族為了省停車費,一早來就把車子停在一旁的空地,但車子進出時,都會在人行道上行駛,讓民眾抱怨走在上頭都在跟汽車爭道,相當危險,只是警方說,這個地方因為是私人土地,停車不違法,只有違規開車上人行道時,才算違規,未來也將建議土地所有單位設立路擋,阻絕這樣的情況。
綠地旁停滿車,數一數高達40輛,但仔細一看,車子停放的地方,竟然在人行道上,駕駛停車、移車,就在人行道上前進後退,被民眾抱怨根本罔顧行人安全。違規駕駛:「經濟不景氣呀,能省則省嘛,我不知道(違法),沒有拖(車)呀,我只有停2次。」
直說車子停在這兒,就是為了省錢,但其實相隔7步路遠,就有公用停車格,民眾公然違法,也讓守法的人說太不公平。駕駛:「那停在那邊會怕被拖吊,要不就是被開罰,那我還是守法一點,合法的停在停車格就對了。」
高市警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李政聰:「如果他(駕駛)有開上人行道,然後去停這個位置的話,必須是要有當場看見,然後當場能夠舉發他相關的一個事實的違規(才能開罰)。」
警方表示,車輛停放的地點屬於私人土地,與公有的人行道相連,民眾停在私人土地上沒有違法,不過車子進出人行道,要是被當場舉發,還是可以開罰1800元,未來除了跟土地所有單位告知可以設置路擋,避免車上人行道之外,也將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