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竹山一名女子,日前帶著女兒去自助洗車,洗到一半車子突然被陌生男子,倒了具有腐蝕性的浴廁洗潔劑,女子事後報警,沒想到警方卻告訴她,因為車子沒有明顯毀損,所以無法提告,讓她覺得相當誇張,萬一下次男子洗廁劑不是倒在車上,而是倒在女兒身上,那誰要負責?

當事人張小姐:「發現有個人正在拿著一瓶罐子,從我車上整個副駕駛座那一排,全部都淋上去。」
男子事跡敗露,立刻拔腿狂奔,留下傻眼的母女兩人。
當事人張小姐:「馬上都有冒泡,我聞車邊的味道,都是那種浴廁的洗潔劑的味道。」
事發地點,就在南投竹山,這間自助洗車廠,日前車主張小姐帶著女兒來洗車,卻被陌生男子在車身倒了不明液體,不但散發刺鼻異味,滴在地上還冒泡泡,懷疑男子倒的,是有腐蝕性的洗廁劑,趕緊沖水後報警處理。
當事人張小姐:「這樣子很危險如果他當下,潑的不是車子是我女兒的頭上,淋上去的話後果不堪設想,那警察也不了了之就說,那就這樣子而已。」
當事人張小姐:「真的滿誇張的怎麼會突然說,倒那個洗廁劑在車上這樣,萬一說今天潑到小朋友,是不是很危險。」
律師解釋,陌生人潑灑不明液體,如果證實造成毀損,確實可提告,如果雙方是有糾紛,也可提告恐嚇罪名,本案就算無法提告,但未經車主同意潑灑不明液體,還是可以報警,依社維法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