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Uber eats、台灣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結合案,因公平會認定無法維持正常市場競爭機制,禁止結合;然而傳出德國foodpanda母公司仍有可能退出台灣市場,如此一來Uber Eats則會形成「實質獨占」,對此公平會表示,現行公平法有對此行為有規範可處理。
Uber eats、台灣foodpanda結合案公平會原在本月9日宣告宣布延長審查60天,但隨後在25日當天即作出決議,表示因無法維持正常市場競爭機制,禁止結合,今公平會主委李鎂在立法院經濟、司法及法制聯席會議接受朝野立委質詢時表示,公平會「當延則延、當決則決」,由於當事人在12月17日到會陳述意見後,委員認為限制競爭疑慮大,大家意見相當共識高,因此做出決議。
然而foodpanda德國母公司卻傳出仍可能退出台灣市場,如此一來便有可能發生Uber Eats「實質獨占」,李鎂強調,若foodpanda退出台灣市場,UberEats繼續經營,市場力量大到可濫用,現行公平法都有規範可以處理。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接受《TVBS新聞網》訪問時說明,所謂「實質獨占」之定義,據公平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以Uber Eats為例,其規模須超過市場占比50%,假設foodpanda退出台灣,事業版圖全部被Uber Eats吃掉,確實會造成獨佔,陳志民表示,獨佔並不違法,但若是有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任意變更,做出不當決定,或是在無正當理由之前提下給予交易人特殊優惠等,即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九條疑慮,公平會若有掌握相關訊息,將會主動啟動調查,審酌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