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一名所長去超商買東西,剛好看到車手從計程車下車,馬上引起他注意,跟上前才發現對方竟然在超商整理工作證,便衣員警到場埋伏,趁車手面交完當場逮人。

員警換上便服到場埋伏,一看到他從被害人家中面交完,抱著白花花的鈔票時,衝上前逮人。
原來當時28歲吳姓車手,從計程車下來已經引起警方注意,因為他看起來像外地人,再加上一下車就走進超商,員警跟上前才發現,他在超商影印資料,整理交易憑證跟工作證等等,更加確定,這人就是車手。
他供稱當日是第三筆交易,差點成功就被逮。
日前53歲吳姓被害人,加入投資群組,細心觀察3個月,才決定12月4日投入50萬,隔一日又再度面交150萬。
龍源所所長林裕益:「成功查獲面交車手,現場查獲新台幣150萬元,及工作證等犯案工具,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