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地價稅繳納至12/2截止 逾期恐加收10%滯納金

記者 謝佩穎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1/29 09:38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29 09:45
地價稅繳納至12月2日截止,逾期將加收滯納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地價稅繳納至12月2日截止,逾期將加收滯納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地價稅繳納期限快到了!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原定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但因適逢假日,繳納期限順延至12月2日。賦稅署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若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

 

依據土地稅法第53條第1項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未於期限內繳納地價稅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賦稅署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期限內盡速繳納。

財政部提供地價稅多元繳納管道。(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線上查繳稅款;或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繳納;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此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各項繳稅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繳納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閱。

 

 

#地價稅# 繳納期限# 滯納金# 財政部賦稅署# 繳款書#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土地稅法# 稅捐稽徵法# 繳稅管道#財政部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49

0.0534

0.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