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事故已經6週年了,罹難者家屬董小羚、范銘浚再次站出來召開記者會,再度質疑政府的調查報告造假,尤其,行政院調查報告寫下午4點49分27秒出軌,但列車在那個時間點根本還沒通過翻覆點,還有在民事求償部分,明明過錯並非司機員一人,台鐵卻像還在獄中的尤姓司機員求償293萬。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蘇澳新馬車站附近脫軌事故,嚴重傷亡至今6年過去,事故家屬忘不了當時傷痛。
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我相信這不是一個什麼紀念日,這是一個讓人家心痛的日子。」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范銘浚:「28秒的時候車子還沒有通過K89+210,27秒的時候,車子在K89+220翻掉。」
出席記者會的家屬認為調查報告中事故時間地點跟影片顯示明顯不符,但當時的尤姓司機員,卻像箭靶台鐵矛頭通通指向他,甚至以超速來查辦,家屬無法接受,司機員確實有過錯,可是並非完全過失,現在服刑當中台鐵又把被求償的賠償金轉嫁到他身上。
普悠瑪事故家屬姜小姐:「其實我們認為司機有他的責任在,但是最大的責任是在台鐵,其實在高院作審判的時候,其實董小姐他們有提出證據,法院是怎麼審理的,我們尊重法院的作法。」
6年前的18死116輕重傷,司機員尤振仲被依過失致死,判刑4年6月定讞,民事部分台鐵向尤振仲提告,求償293萬多,再次引起不滿,對此台鐵公司暫無回應,不過家屬們也希望台鐵年初掛牌後,應該信守安全憲章,具體提出總體檢改善事項,以及說明運安會列管事項為何沒完成,還給旅客們一條安全鐵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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