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投資的一種,情侶買房通常會選擇共同登記,以免未來沒有保障。不過一名工程師透露,今年終於去訂了一間房子,月光族女友並未付一毛錢,卻在得知這件事後,問「1句話」令他相當傻眼。
該名工程師在Dcard上以「買房,女友想要共同持有合理嗎」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月收入大概80K以上,女友是一般職業月收入35K左右,因緣際會在一起後,才發現對方是個月光族,平時出門吃飯的錢都是他在付,「很不理解女友錢是能花去哪些地方?」
原PO繼續說道,平常工作壓力很大,經常忙到半夜才下班,直到今年終於去訂了一間房子,沒想到女友卻問「房子是我們一起買的嗎?應該會登記在我們兩個名下吧?」那時他想說打發對方,於是敷衍回應,對方在那天過後不斷詢問,「什麼時候要去簽合約?」並表示契約上寫上兩人的名字,之後房貸會一起分擔,讓他感到相當擔心,「我這樣會太自私嗎?會建議情侶共同持有房產嗎?」
貼文一出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留言狂勸,「不建議,分手很虧。如果一定要的話,把每次你繳款明細都記錄清楚,這樣分手後法官才會判給你」、「沒結婚就覬覦房子,還不快逃」、「如果她沒要頭期各半,後續每月還款各半,你還是放你自己的名字就好。否則萬一分手,她應會跟你要這一半的房產」、「情侶真的不適合共同持有和出資買房,稍有一點點問題就很容易鬧分手後續處理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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