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結婚前會考慮買房,房子要登記在誰名下經常是令人困擾的問題。一名未婚妻表示,準備要和未婚夫買房了,頭期款300萬都是自己媽媽出的,未來的房貸則是共同承擔,不過頭期款的前提是,房子要掛在她名下,在溝通後男方卻面有難色。
一名未婚妻表示,準備要與未婚夫買房,未來房貸共同負擔,300萬的頭期款都是原PO媽媽出,不過前提是房子要登記在她名下,否則將不會幫忙出這筆錢,因為男方家是單親,沒有存款還有被詐騙過,男方身上也還有學貸及車貸。
就在原PO和未婚夫溝通後,發現對方面有難色,感覺不是很想要,也沒有給出正面回應,她擔心對方是否會因為沒有出頭期款而感到自卑,詢問道,「我也不敢亂講話,怎麼解」。
最後,原PO補充道,她自己已經有一間坪數較小的房子,也是媽媽所買的,但考慮到未來會生小孩等問題,所以才打算再買一間,而男方家也有一間不動產是掛家人的名字。
貼文一出引發許多網友熱議,認為這樣一起繳房貸的男方完全沒有保障,「婚前先掛你名字,你自己出房貸,婚後轉按比例共同登記,或是預告登記,再讓他開始出房貸,不然婚後他繳房貸對他也沒保障呀」、「他應該是擔心,他未來有出房貸,但是這是婚前買的,名字又是你的,對他來說完全沒保障」、「婚後再買,共同持有啊,不然男方保障在哪裡?」、「如果要讓男方房貸一起負擔,就婚後按比例夫妻贈與」。
另外,也有人表示雙方家庭的經濟能力差很多,勸原PO分手,「放生吧,雙方家裡經濟差很多,對方狀況也不好,結完婚後也是會為了錢吵不停」、「我跟你一樣家人全出,房子名字登記在我名下,事後理由一堆原因男友自卑心裡作祟分,結婚兩家人事牽扯太多如果無法共心以後會很累,結婚拿同件事來吵」、「建議放生,價值觀落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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