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台中燈會的時候,民眾進入「時光蟲洞」,用手機拍攝,手機卻因為雷射光壞了,鏡頭出現紫色斑點,有如手機的飛蚊症。台中市政府總共接獲9件手機損害賠償申請,總計賠償3萬5千多。
當事民眾林小姐:「螢幕是正常的,但是後置鏡頭不管拍照錄影都會異常,檢視你拍完的照片也是出現那個點點。」
她帶的是剛買一個月的手機,當時覺得現場燈光有點刺眼,沒想到拿出來拍照後鏡頭直接悲劇,同行友人也發生一樣的情況,後續送修粗估維修費要7至8千。
工作人員:「裡面禁止拍照錄影,雷射光怕對手機造成傷害。」
會場因為有了前例,才有提醒公告,提醒進入之後不要用手機,不過已經多人受害,3C達人提醒,不僅是燈會,像是演唱會現場,也是雷射光很強的地方,雷射光很容易燒毀感光元件,燈會結束後,總共有9位民眾,因為手機手損要求賠償。台中市政府總計賠償3萬5857元,建設局表示,今年首次於燈會使用雷射光,事先沒想到這問題,未來燈區策展,也會在契約中納入民眾財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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