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24)日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增訂災害及傳染病等變故的線上教學及彈性評量方式,降低國小低年級定期評量次數,放寬出席率計算彈性,並增加學校人員違反本辦法的議處機制,以確保學生評量公平性及學習權益。本辦法已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周知,將於8月1日正式施行。
一、新增因應災害及傳染病等變故規定
為因應學生居住地區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區發生災害、傳染病或學生遭逢其他重大變故等因素,致使無法以實體面授方式正常實施既定課程,學校得以數位遠距教學或其他適當方式實施教學,及彈性調整評量方式,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並維護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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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正國民小學低年級定期評量次數
審酌國民小學低年級係學生學習能力之奠基期,應著重生活習慣與品德培養,協助學生在生活與實作中主動學習,其定期評量方式及紙筆測驗次數亟需有彈性且多元之規劃,爰修正定期評量中紙筆測驗之次數,明定國小一、二年級每學期紙筆測驗次數之上限降低為2次,並於學校行事曆統一之前提下,透過降低紙筆測驗次數之實施,增進學生學習自信及成長。
三、給予各縣市主管機關規範之彈性
審酌學生生理假及懷孕等特殊因素,衍生之假別需求,於出席率扣減假別類別中增列相關假別,使學生請假更為彈性,避免學生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上課總出席率未達2/3以上,影響取得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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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校人員違反本辦法議處機制
為避免學校相關人員,未依本辦法規定實施學習評量,致使影響學生權益,爰增訂學校對學生辦理評量等事項違反之處理機制,期透過明定學校違反本法規規定之處理,以維評量公平性及學生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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