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台灣東部海域發生規模7.2強震,全台感受到強烈搖晃,而花蓮災情最為嚴重。針對地震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財政部昨(3)日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包含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9大稅捐可減免,以減輕負擔。


這波稅務紓困共包含九大稅目:
- 綜合所得稅
- 營業稅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貨物稅
- 菸酒稅
- 房屋稅
- 地價稅
- 使用牌照稅及
- 娛樂稅
災損減免辦法
另外,有關災害損失申請書表,可至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下載,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就近向國稅局申請,或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向所屬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災民可否延後報稅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的規定,納稅義務人因為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經濟弱勢者,無法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時間內,依財政部訂定的「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類繳納稅捐辦法」,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是分期繳納。延期最長可以延12個月,分期最多可分3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