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上路至今18年,但根據統計因為超過10年請求權時效,而喪失請領資格的退休帳戶達2.4萬個。勞退金時常被忽略,勞保局近幾年更以三階段加強通知提醒遺囑,不過專家呼籲,書面通知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詐騙而不予理會,政府必須加強宣導,降低民眾疑慮。
來到勞保局,不少退休民眾到臨櫃申請,勞保、勞退兩筆退休金,這是許多勞工退離職場後,下半輩子的依靠,但現在就有民眾和家屬,想拿回勞退金卻領不到。
記者劉彥萱:「勞退新制至今上路18年,但根據統計,因為超過請領期限,而喪失請領資格的退休帳戶,就多達2.4萬個,也就是勞工提撥多年的退休金,一筆勾銷。」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經過我們發現,請求權時效超過的部分,那大概有半數以上專戶的金額,都是在5000元以下,那其中在1000元以下的是佔多數的,那也許因為金額比較偏低,所以遺屬請領的意願也比較低,那另外就是有一些遺屬,他是拋棄繼承的,因為勞工生前可能是有一些債務,所以遺屬在經過評估之後拋棄繼承,那拋棄繼承之後,也沒有辦法請領退休金。」
遺屬未能請領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有些遺屬,已經辦理拋棄繼承,或是認為金額太少,沒去請領都有可能,人資專家進一步表示,一般國人對於94年,政府開辦的勞退新制,雇主有提繳6%較不熟悉,忽略要去請領,再來是少子化下,家庭成員少聯繫不緊密,以及勞工過世後無子嗣,種種都是原因。
人資專家陳瑞珠:「一般人對於這個勞退,可能不那麼熟悉,所以在碰到勞工有死亡事件的時候,他的家屬可能也就不知道要來請領,現在家庭人口比較少,對於我們家庭成員,他在外面的工作的動態,可能也不那麼熟悉,所以在缺少聯絡的情況之下,他的家屬可能也不曉得,他的工作的情況,就不知道說,他還有勞退金的這一筆累積專戶,所以就忽略了要去請領。」
但根據勞保局現行做法,是採三階段通知,第一階段當勞工死亡後,在核定遺屬,請領勞保死亡給付時,會註記有勞工退休金,可以做請領,但如果當事人,過世超過2年還是沒領,就會啟動第二階段,主動發函通知外,也會一併會附上勞退,退休帳戶申請書,另外從去年開始,當事人過世8年後仍未領,會再發函通知一次。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請求權時效已經由五年延長為十年,所以我們有新增針對,勞工如果死亡超過八年,還沒有請領的部分,那會通知他的遺屬,做第三階段的一個提醒,那這個部分是在修法之後,因為請求權時效的延長,所以新增了這樣一個通知的服務。」
從勞保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主動通知,勞工死亡超過2年,遺屬共1萬6803件,新增通知死亡超過8年,遺屬有2549件,合計約兩萬件,全產總祕書長戴國榮就認為,雖然勞保局採三階段通知,但還是有改善空間,因為現在詐騙猖獗,書面通知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詐騙,而不予理會,政府必須加強宣導,降低民眾疑慮。
全產總祕書長戴國榮:「因為我們了解到,書面通知的部分,催繳函的部分,由於現在詐騙猖獗,那很多的民眾可能會認為是詐騙,不會想要去做請領的部分,那當然最重要還是,加強政策的一個宣導,讓遺屬可以領到這一筆錢。」
畢竟勞工辛苦工作,賺的是血汗錢,少一毛都不行,勞退是專戶制,不受勞保破產影響,民眾務必了解勞退新制,才能避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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