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常在開車、騎車或等紅燈時,就拿出手機滑一下,這種錯誤的駕駛行為最容易導致交通事故。汽車媒體人近日貼出一張罰單,畫面中可以看到駕駛人在國道上邊開車邊滑手機,直接被科技執法捕捉。而網友們見此也紛紛喊話,「管你在看什麼,手持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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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專家林大雄在臉書上發出圖文,並寫下「過年大家上國道的機會很多,人在滑天在看,科技執法,本次攝影費是3000元」!照片裡清楚拍下駕駛,雖然雙手都握在方向盤上,但仔細一看,左手卻握著一支紅色的「手機」。
從圖片中可以看到罰單上還特別標示記號,圈出駕駛手上的手機,甚至可以明顯看到手機上的相機鏡頭、機身跟背面的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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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一出,吸引近上千網友留言朝聖,「所以我對鏡頭比YA真的拍的到ㄟ」、「支持開罰」、「最清楚的一排字:請多多利用超商門市、郵局繳納罰款。辛苦了天橋上的攝影師~」、「3好+1好」、「還以為是在看google map勒,那多危險啊」、「⋯這太狠」。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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