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位王小姐投訴,上個月初和男朋友到苗栗聯合大學看夜景,車子停在校門前,她剛下車,一個轉身就摔進水溝裡,膝蓋傷口深可見骨,緊急送醫縫合,臥床一星期,王小姐發現,因為少了一塊水溝蓋,她才會掉進縫隙,向養工處反應,承辦人卻連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王小姐氣得要申請國賠。
投訴人王小姐:「我剛下車,走到後座要拿外套,走過來就掉下去了。」
王小姐描述上個月9日晚上,她是如何摔下水溝,當時男朋友將車子停在苗栗聯合大學校門附近,準備散步看夜景,沒想到王小姐下車一腳踩空,整個人跌進水溝,膝蓋立刻皮開肉綻,傷口深可見骨。
投訴人王小姐:「我躺了一個多禮拜,(傷口)插了一個引流管,那個管子,我如果動的時候碰到,我覺得它會攪到裡面的肉。」
好端端的怎麼會跌進水溝?男朋友隔天回現場拍照,發現路邊一排水溝蓋,唯獨停車的地方少了一塊,造成中間3條縫隙,每條縫隙寬度將近30公分,王小姐才會不慎掉進去,她向公路局養工處投訴,對方卻沒有回應。
投訴人王小姐:「其實我最擔心的是這個(疤),因為我還沒結婚,我腳又留那麼大一塊疤,然後到現在,(養工處)好像也沒有要負責。」
養工處苗栗工務段承辦人:「有時候工作一忙,忘記真的會疏忽。」
養工處表示,事後已經補回水溝蓋,因為路邊經常停滿機車,所以沒發現缺了一塊,但王小姐莫名其妙摔下水溝,現在行動不便,後續還要治療,她認為意外本來可以避免,相關單位應該負責,求償27萬國賠。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EF海外遊留學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