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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場雇童工? 竟是15歲童收錢開單據

記者 張子銘 / 攝影 黃國鈞 台中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8/18 18:57
最後更新時間:2013/08/18 18:57

台中市有民眾發現,到拖吊保管場付錢領車,沒想到坐在櫃台,收錢開收據的,竟然是一位才15歲的小男孩,甚至辦公室裡,還有員警在,質疑業者雇用童工,但保管場解釋,這名小男孩,是保管場老闆的兒子,暑假期間到爸爸公司幫忙,當天負責收錢的員工,因為下雨塞車遲到,才會臨時請小孩幫忙,並不是雇用童工。

領車民眾vs男童:「你幾歲啊?吊車處讓你這麼小,就在這裡工作喔?」

車子被拖吊,到保管場付錢,但櫃台收錢開收據的,竟然是穿著黃T恤,理著平頭的小男孩。領車民眾:「他這樣合法嗎男童?」男童:「我是幫人代班。」領車民眾:「你替誰代班?」男童:「替這邊晚班代班,因為他還沒來。」

民眾愈看愈奇怪,小孩來上班,一旁還有警察在看,但男孩拿錢、查證件、開收據卻是好熟練,繼續追問,男孩才說他15歲,是保管場老闆的兒子。領車民眾:「老闆的兒子才15歲,可以替你來代班是不是?」員工:「他今天剛好來啦。」

實際來到保管場辦公室領車處,15歲小男生並不在,但坐在櫃台的,也是未滿18歲,一臉稚氣的女學生,原來他和黃衣男孩,都是保管場老闆的小孩,因為放暑假,平時都會在保管場幫忙,當天因為下大雨,負責領車業務的員工遲倒,老闆才會叫兒子代班。保管場業者女兒:「我只是幫忙代班的。」記者:「負責打電腦收錢喔?」保管場業者女兒:「對啊。」

台中市勞工局主祕廖宗侯:「應該基本上不合適,如果他這是一個委外經營的工作,他必需要雇用合格的勞工。」

勞工局表示,15歲以上,未滿16歲的都算童工,依法可以雇用,不能做危險或繁重工作,但市府委外工作,應該由合格的員工執行,請15歲男童收錢開收據,還是不適當,將介入了解,保管場老闆,到底有沒有把小孩當工人用!

#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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