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3)年1月,56歲劉男在女兒房間裡發現衣櫃裡躲著一名半身赤裸的少年,劉男氣得當場甩了一巴掌,後來才發現是女兒的男友,少年因為遭挨打,不滿而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犯傷害罪,判處劉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劉男表示,他察覺到女兒衣櫃有異狀,一打開驚見半裸男,認為該男意圖不軌,當場甩了他一巴掌,但當時並不知道對方尚未年滿18歲。
新北地院法官表示,考量無證據足以認定劉男當下知道少年是未成年人,難認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
法官認為,劉男坦承犯行,尚有悔意,至今仍未和該名少年達成和解,依犯傷害罪,判劉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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