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網路上分享一段影片,擔心車道駛出的車輛,跟幹道車輛會發生擦撞,一名保全站在道路上指揮交通,沒想到行為惹怒來車,氣得駕駛不顧停在黃色網狀線上,下車開罵。而依據法規,保全人員不能站在馬路上阻擋車輛,違規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停下來罵人的駕駛也違規,勸導不聽可處300到600元罰鍰。
住戶:「他要幹嘛,不知道啊。」
坐在車裡的住戶看得霧煞煞,來車駕駛竟一個不開心,也不顧當時位在黃色網狀線,直接臨停開門下車,對著保全開罵超過15秒鐘。
加上當時右方來車,車速很快,附近又剛好是幼兒園,才會稍微管一下交通,只是根據法條規範,保全這麼做已經違規。
松山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康木榮:「保全人員於道路攔阻車輛,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到2400元罰鍰。」
民眾:「他是沒有(權力去攔),可是一般站在民眾立場,安全很重要嘛,如果他是善意的我覺得OK啦。」
依法保全人員,可以在建築範圍內的車道口,指揮交通,但要避免,直接在「道路上」攔阻幹道車輛,但如果又遇到類似情況,該怎麼做比較好呢,警方指出,保全人員可以改採其他方式,警示來往駕駛,例如揮手或是發聲。
另外車輛駕駛人,在黃色網狀線臨時停車,恐違反處罰條例第55條,若未符合勸導規定,將處300到600元罰鍰。
◤2024年末運勢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