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民眾到超商都會報電話號碼進行會員累點,但PTT上有網友發文表示,朋友在超商時,因店家外的隔間玻璃破裂後離開,沒想到事後接到店家電話稱「看了監視器,查了消費時候報的會員電話」懷疑玻璃是他們打破的,要求賠償,但網友質疑「店家可以這樣查詢消費者的電話嗎?」對此,超商僅回應,如需要與消費者個別聯繫,會由營業幹部向總部申請同意後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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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PTT上寫道,某日下午朋友和家人及小孩,在板橋某全家便利商店下午茶,突然間店家對外隔間玻璃破裂,店員疏散客戶友人及家人就離開店家,沒多久後,接到超商電話,「說他們看了監視器,查了消費時候報的會員電話,懷疑玻璃是我朋友的家人打破,要求賠償」
這讓網友不滿質疑:「店家可以這樣,查詢消費者的電話,有疑慮不是應該報警才能查詢個人資訊嗎?」文章也引起不少網友回覆「第一次聽到這種事耶」、「會員條款應該只寫中獎、促銷能打電話」、「可以先去查全家的入會條款 」、「因個人資料是有規定使用用途的,這個是牽涉到賠償部分,不是用在一般個資的收集跟利用會員資訊上,所以應該是不行。」、「 覺得個資法 哪一條可以這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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