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價高不可攀,持續朝向漲多跌少趨勢前進,不少人也紛紛轉往看凶宅,因為凶宅價格是一般的8折,甚至一半都有可能,不過對於凶宅的定義認知落差,也延伸出不少爭議。
不諱言房價會比較低,就是因為這屋子 是事故屋,而算一算「8折」來說已經算好了,攤開「事故屋」價格,大約是市價再打個6到8折,若是情節嚴重一些,甚至事故登上新聞版面的話,房價可能還會再下殺,甚至低到2、3折都有可能。葉增羿表示,其實問的人是很多,因為價錢吸引人,但是敢提起勇氣來看的,原則上是不多的。
房價看似很誘人,但實際下手的人 卻不多,至於所謂的事故屋 就是俗稱的凶宅,其實在法律上其實並沒有明文規定,業界僅能根據內政部在2008年發布的函釋,當中提到凶宅參考定義 提到三大條件,其一為必須是賣方持有該屋產權期間,而房子必須是發生兇殺,想不開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事件,若是意外.生病或是老死在房屋裡過世,則不能算凶宅,陳屍的地點也是關鍵,事故地點得在建築的「專有部分」。
若真的碰到賣方未詳盡告知的狀況,基本上 買方有兩個權利可提出,包括減少價金以及主張解除契約,根據民法規範,賣方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而買方應在發現是事故屋後,立即通知賣方,在六個月內向賣方主張解約或減少價金,弱勢賣方「刻意隱瞞」,則不受到六個月的時間限制,但如果房子交付已超過五年,就不能再主張瑕疵擔保責任。
房屋集團趨勢資深經理陳定中提醒民眾,要多方去打探,看一下多年前是不是有發生相關的案例,鄰里探查,或是找一些里長等等詢問,盡可能的就是找一些越資深的在地人,去探查一下狀況,像是還有地方的派出所等等去了解,不要只去問說,這個屋主持有期間,是不是有非自然死亡狀況。
確保買到理想的房,除了多方探詢以外,三大觀察點也很重要,包含物件是否頻繁出租且快速轉售,以及屋主對屋況了不不了解,如果幾乎全由仲介安排,也須特別留意,也可以上實價登陸網站,確認價格與周遭房價是否有落差,或是同一棟樓,坪數相近但成交價卻與他戶差很大,都得要特別注意。不怕一萬 只怕萬一,賣房樣態百百種,多一份注意與小心,才好避免日後的更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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