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處30年舊大樓,頻頻出現漏水問題,頂樓住戶遭殃,跟管委會反應沒用,自己找來水電師傅,最後維修費用5萬5,也自己付,住戶控訴,管委會不負責任。不過對此主委回應,漏水處已經認定是私人管路,住戶必須自行分攤,不能使用公基金。
指著泛黃的裂痕,這裡就是漏水的痕跡,住在頂樓的莊先生,快抓狂,東漏西漏,實在是處理不完。
當事人莊先生:「這裡也是漏水的啊!這邊整個都是漏水的!那次10樓差點淹到9樓!」
當事人莊先生:「誰的責任,按責任的平均去分攤嘛,結果沒人要出啦!我不曉得他有沒有去協調啦,因為每人告訴我啦!」
60歲的莊先生,獨自住在台南市永康區一處大樓將近30年,屋齡越來越高,這幾年浮現漏水慘況,明明無風無雨,家中也滴滴答答,找人一看,原來是老舊水管出現裂痕,需要修補,抓漏抓了4個月,才找到問題所在,當事人認為頂樓屬於公用區域,住戶要一起分擔,用公費支出,不過管委會卻不認同那是屬於公共區域。
管委會主委王先生:「我們常講水錶後面,就是私人管路,原則上管委會的款項,就是要用在公用上。」
台南市工務局李股長:「公用部分管委會要處理工務局,只能從中調處有沒有法規強制約束。」
管委會認定破損的水管,屬於私人,住戶必須自行負擔費用,但當事人卻認為不公平,那住在9樓頂樓的住戶,豈不是很倒霉,雙方各自堅持,住戶求助市府,因為公寓大樓管條例並無規範公共區域漏水問題,工務局也只能居中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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