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洗刷台灣「行人地獄」的污名,交通部、警政署原先宣布將於6月30日實施斑馬線「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的新制,引發社會各界一片熱議。不過,交通部於今(26)日進行3.5小時的會議討論後,確定仍會維持原訂3公尺的標準,但違規者依然會提高罰則,最高可開罰6000元。
警政署在本月21日宣布,從6月30日起駕駛們應遵照「斑馬線上有行人全停讓」,結果不但引發民怨,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坦承執法安案過於嚴格,決定暫緩實施,並邀請各方專家於今日針對「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議題召開會議。經過了3.5小時的討論後,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證實,未來的標準依然會維持3公尺。
李克聰表示,專家們在會議中決議,未來路口若無人指揮,汽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應維持距離3公尺(約1個車道寬)的標準,假設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且與行人的距離小於3公尺,那麼就將會被警方取締。
李克聰指出,與會人士認為,用路人已經非常習慣3公尺標準,且新標準恐會衍生更多的問題、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加上執法單位也認為難以執行,故找不出理由來修改標準。不過,懲處的罰則仍會調整得更為嚴格,未來違規者除了恐面臨最高6000元的罰鍰外,還有著記點3點、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的懲處。
與會人士強調,希望交通部接下來能針對保障行人安全提出更多的相關改善方案,像是設置行人專用時相、退縮行穿線,好讓駕駛人能夠更清楚地看到行人。另外,也要持續配合長期教育,最終手段才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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