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1)日傳出警政署證實交通部將公告「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不讓行人將加重罰6000元」規定,引爆民怨以後,今(22)日一早緊急撤回,交通部長王國材視察高公局時回應,這樣的規定確實不合理且會影響車流,下周一會再開會討論,初步朝行人越過中線以後,車輛必須停等方向研議。
他表示,為何會有這樣的討論,是因為6月30日以後,處罰條例對於不禮讓行人有嚴格處罰標準,包含開罰6000元、記點3點,最後不停讓就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所以警政署希望執法標準更明確,舊有提議有人在人行道上要完全停等,但這樣是不盡合理,對車流影響太大,下周一會有會議討論執法標準。
王國材指出,過去警政署是用3公尺,如行人跟車距離3公尺就執法,不過很多車開的很快,且行人在移動中,距離太近仍有點危險,有可能標準會嚴格一點,像是近端有行人通過時就要停等,因為6月30日就要執行,所以希望在下禮拜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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