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行人地獄」臭名!全國警察硬起來 2周開罰1.4萬件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3.05.23 12:46
  •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23 12:46
警政署進行為期2周的交通大執法。(圖/TVBS)

警政署進行為期2周的交通大執法。(圖/TVBS)

為擺脫「行人地獄」臭名,警政署自5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取締地點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強勢取締,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部分,3周內就開罰1萬4514件,相當驚人。

警方針對路口不禮讓行人部分強力取締。(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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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指出,歷經兩週大執法後,警政署持續要求各縣市警察局分析高發事故路口,6都及彰化縣擇100個、除離島地區外,其他縣市擇50個,自5月22日起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執行為期2週的精緻執法,以問題為導向,對症下藥,高密度、高頻率落實執法,期能有效降低傷亡。

警政署統計,5月1日至5月21日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萬4514件違規,較去年同期6,456件增加8058件,約增加124%;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5842件,較去年同期2210件增加3632件。

警方針對路口未禮讓行人部分強勢開罰。(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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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8萬152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3萬6538件;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5465件,較去年同期3178件增加2287件。若以各項違規最低裁罰金額計算,初估3周執法已為國庫進帳至少1.1億元。

警政署表示,對於全國路口行人安全大執法及精緻執法,會如同當年取締酒駕、未戴安全帽一樣,警方將持續貫徹執法,讓民眾養成停讓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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