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修改法案!要保護消費者個資,未來只要企業沒把顧客個資保護好,最高可以被罰到1500萬,不過就被立委酸說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因為最近財政部才剛出資安包,加上之前也有政府機關外洩民眾個資,直言政府沒事,就企業有事。
78家上市公司,52家上櫃公司受害,半導體業,電子零件業,甚至中華郵政,台鐵等國營事業都受影響,買什麼東西,什麼內容,有開發票的都能被有心駭客看光光,對此財政部發新聞稿表示,針對密碼弱點已經完成改善,而受衝擊的國家單位,他們發票資料都是開行政支出和紀念品,沒有涉及國防採購。
不過講到個資外洩,民眾最有感是一直接到冒名企業的簡訊或電話,刑事局直接發這張圖,要乘客們注意,誰的乘客,統聯,台灣大車隊,yoxi,最近都被詐騙集團冒名,尤其前段時間也爆出部份企業顧客個資有外洩情況,狀況屢屢發生,政府現在出手要管。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條文修正通過。」
立院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只要非公務機關,沒有善盡安全維護義務洩漏個資,可罰鍰2萬以上,200萬以下,沒改進,情節重大的,罰15萬以上,1500萬以下,是有嚇阻效力,但馬上被立委酸做半套,畢竟財政部也沒把人資料保護好。
立委鄭麗文:「非常可惜的是,今天只做了半套,台灣發生了多起我們的公務機關,將我們人民資料嚴重外洩案例,包括戶政資料,有2000萬筆的個資完全外洩,可是在我們今天的修法裡頭,卻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企業沒保護好顧客個資該罰,但政府沒保護好也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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