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北市一共設置34處科技執法,但取締項目各有不同,其中21個路口是多功能取締,抓的違規項目最少兩項,最多高達七項,共通點是闖紅燈都會抓,剩下的用路人得自己上網查清單,就有議員認為,取締項目不清楚,民眾被罰什麼都不知道,要求應該設立標誌牌面,加強告示。
北市議員說,台北市目前有34處科技執法路段,只是用路人常一頭霧水,不知道是在抓什麼違規,畢竟一年交通罰單金額約25億,科技執法就占2億元,但取締項目卻不清楚。
北市議員李傅中武vs.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這個是要執法道路處罰交通條例的80、90條都在裡面嗎?局長大隊長是嗎?」
的確,各路口執法項目都不一樣,抓違規停車有九處,市民和建國高架則是取締超重大貨車和違規機車,另外21個其他路口,執法項目從最少兩項到最多有七項,要自己上網看清單才會清楚每個路口要抓什麼,舉例,同在信義區忠孝東路與基隆路口,科技執法取締跨越雙白線、轉彎未依規定和闖紅燈,而信義路與基隆路口,則是抓闖紅燈和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
交通警察大隊說道交條例有規定,取締超速須在100到300公尺前設立牌面,但科技執法目前沒要求,議員希望未來可以改善,北市交通局也說會研議。
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我們這可以來研議,因為一個路口要陳列這麼多所有的項目,的確也不那麼容易看,集思廣益,對。」
交通局強調科技執法用來取代警察人力,開罰單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重點還是提醒汽機車上路守法不違規,就不怕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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