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騎士抱怨,日前收到違規罰單,原因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但他認為,自己是為了要閃避路邊的公車,才會不小心越線,沒想到卻被後車駕駛檢舉。但警方表示,就算是要繞過違停車輛,有跨線就得打方向燈,且要等直行車通過才能變換車道,否則還是會吃上罰單。
卻收到罰單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遭到後面的駕駛錄影檢舉。
實際觀察路上車輛綠燈起步汽機車爭道,騎士幾乎不太可能直線走到底,尤其鑽車時不小心跨線的不在少數,但有些人切車道卻沒打方向燈,很容易讓後車駕駛嚇一跳,根據台北市警方統計光是今年1到4月,民眾檢舉汽機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共開出53944張罰單可罰1200到3600,而其他檢舉的違規項目前三名第一是違停,第二就是不打方向燈高過闖紅燈。
民眾:「蠻常的啊這條路很常會遇到,就直接竄出來就竄來竄去的。」
另外民眾經常申訴明明有打方向燈,卻被罰原因是很多人習慣切到一半,再補打方向燈這也已經違規,正確方式是在切車道前就得先打方向燈,並等直行車通過之後才能換道,再關閉方向燈。
大同交通分隊分隊長蔡育佳:「你在騎出來之前,你要先注意後方來車,一樣要讓直行車先行,那你要變換車道的時候,一樣要先打方向燈。」
雖然以現在的違停亂象來說,騎士也很無奈得繞過他們才能過,但這種時候還是得打方向燈,畢竟法規在那就算是被違停車陷害,遭到檢舉申訴恐怕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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