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死了,好想離職!」工作一段時間後,可能因為生涯規劃有想離職的念頭,不過離職日也是一門學問,1111人力銀行就在粉專分享,離職日選在月底最後一天最佳,如此一來對接軌新公司的人來說,才能避免產生勞健保中斷的問題,同時也分享離職日計算方式,提供有意轉換跑道的勞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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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基法》第16條規定,勞工欲與雇主提離職時,預告期依年資有天數上的不同,年資低於3個月者,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年資滿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須於離職10天前預告;年資1年以上未滿3年者,須提前20天預告;年資滿3年以上者,則須提前30天預告。
1111人力銀行舉例,假設小明(化名)在公司就職滿1年,離職預告期是20天,若他在1月10日提離職,1日30日就是離職日,也就是最後工作日,但小明1月30日當天還是要上班,因為離職日當天公司仍會給予整天薪資,包含勞健保也會保到當天24時才斷開,因此小明要到1月31日才能真正不用進公司。
至於離職日該選哪天?1111人力銀行指出,由於勞保是以「日」計算,健保是以「月」來計算,因此建議將離職日壓在「1個月的最後1天」,避免產生勞健保中斷的問題;如在月中就想離職,則可以把離職日壓在週日,雖然實務上有些雇主不願意員工將離職日選在休假日,畢竟得多付工資和勞健保,但員工還是可以在理性溝通下主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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