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力行國小12月19日營養午餐出包,因廠商疏忽,將回收湯桶當成午餐送到教室,導致學童不慎將餿水湯喝下肚,今(23)日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經調查,變質湯品為12月16日製作並於室溫放置逾2日以上,已違反《食安法》,將裁罰午餐供應業者12萬元,更發現烹調區管路汙漬、未確認產品品質及運輸管制未有防止交叉污染措施等衛生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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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國小在12月19日中午接獲一年級課後班老師反應湯品有異味,2名學童食用,當下學校廚房就確認非當日供應的湯品,立即更換餐點,經校方了解,近期供餐廠商上將公司因送餐人員異動,導致應回收的湯桶誤放餐車送至一年級課後班;教育局已要求依契約針對午餐廠商供應違失進行檢討、記點及罰款。
而北市衛生局表示,12月19日至校查核,變質湯品為111年12月16日製作並於室溫放置逾2日以上,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裁罰午餐供應業者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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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團膳業者食品從原料進貨、製作、調配及配送等流程應訂定標準流程避免交叉污染、誤用等情事發生,消費者食用即食食品,若食用當下發現有異味、變質等情事,應第一時間停止食用,避免造成身體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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