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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啊!勞保條例規範遭批「歧視單身」 至少6立委提修正案

記者 藍于洺 / 攝影 葉俊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2/12/21 22:45
最後更新時間:2022/12/21 23:03

根據勞保請領規範,若被保險人身亡,請領的順位,依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以及受其扶養的孫子女,或者是受其扶養的兄弟姊妹,但現在很多人不結婚,也沒有子女,若離世的時候父母也雙亡的話,周邊的兄弟姊妹在請領上,會出現很大阻礙。不少立委現在已經提出修法,盼望能調整,維護單身族的權益。

圖/TVBS

 
無法領取親妹勞保年金案例黃淑美:「當時就很無奈,希望說如果這個法令可以修正的話,當然是希望可以修正。」

談著當時親妹妹的勞保遺屬年金,黃小姐十分無奈,自己的親妹44歲因癌症過世,罹癌期間全由姊妹照顧,但依照現行法規,要請領遺屬年金有難度。

資深記者藍于洺:「根據現行的法規制度,勞保的被保險人,如果不幸身亡,加上他父母也不在了,也沒有結婚沒有子女,其他的兄弟姊妹,如果要申請後續的相關費用,恐怕就會遇到許多難關。」

 
無法領取親妹勞保年金案例黃淑美:「我們是父母雙亡了嘛,我妹妹他沒有結婚單身,在法律上面就是規定說,無法請領所以我們那時候,是只有申請到喪葬補助費這樣,其他的部分就無法請領,因為規定就這樣。」

黃小姐家中父母雙亡,親妹妹從16歲開始工作,44歲因病過世,職涯約28年經過計算,遺屬年金若一次請領,最多可達187萬7780元,若採每月領取一個月也達19877元。

圖/TVBS

但依照現行條例,身為親姊姊的黃小姐沒有受扶養事實,無法領取遺屬年金只能領喪葬補助。

無法領取親妹勞保年金案例黃淑美:「單身不是罪啦,單身也沒有辦法,可是他最後沒有父母了,可是我們兄弟姊妹一定會,盡力的幫忙協助這樣子,可是到最後其實都沒有申請的話,我覺得是應該要修正。」

但依照勞保條例第63條第1項,被保險人身亡領遺屬年金順位,依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但若被保險人沒有婚配沒有子女,父母又雙亡親姊姊又沒有受撫養事實,根本就不能領被稱為是另類的歧視單身條款,現在朝野有不少立委提出修法,希望能做出調整。

台北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陳淑綸:「必須是我的兄弟姊妹,反而是身心障礙或怎麼樣,他才能夠請領我的遺屬津貼,而如果是我在世期間,我的兄弟姊妹他負責起照顧我的責任,他反而不能領到遺屬(年金)這樣子,對於我們很多的照顧責任,並不是完全的國家化,仍然必須要仰賴家人,或者是同住伴侶,或者是自己很親近的好朋友,來共同支撐的情況下,對於這些同樣負擔起照顧責任的人,當然我們會認為,他們有一定的權利。」

根據統計從2017年計算到2022年9月,因為不符合條件無法請領遺屬津貼,導致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死亡給付已有3910件,2021年我國結婚對數創下1981年以來新低,只有11萬4606對。
 

立委跟專家喊話若不做出修正,未來單身族的剝奪感將愈來愈明顯。

台北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陳淑綸:「基於新的法律修正,跟新的社會概念帶入,透過預立遺囑或者是透過認定,實質照顧的責任負擔,這樣的方式那可能可以,逐步的修法讓公平性,在公保跟勞保之間差異的公平性,能夠逐漸的被拉近。」

圖/TVBS

立委跟專家建議修法內容,可以比照公保提供指定受益人的選擇,避免勞工死亡給付只能充公,但也有其他勞團表示,勞保的設計原本就不具有「私有財產」性質,因此不可以任意指定受益人,後續該如何調整仍有許多討論空間

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發生了一些怎麼樣的意外(單身族),你的勞保金就只能夠放水流了,也就是這個樣子,所以就有很多的上班族表示,希望這個勞保可以指定受益人。」

 
台北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陳淑綸:「將近四千件是這樣的申請件,這樣子的案件也就是他沒有任何人,可以請領他的死亡(年金),那我們算起來一年就將近一千件,對所以其實那樣是滿高的。」

勞保如何修法如何調整,才能維護公眾利益,以及單身族權益,考驗政府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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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單身#權益#修正#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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