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環境不景氣,卻偏偏在這個時候,調漲市場擺攤的權利金,從9年前的25萬,調漲到將近50萬,不能分期付款,得一次繳足,攤商叫苦連天,尤其是一位48歲的廖小姐,丈夫過世,靠著市場賣豆乾、豆腐,1個月賺個2萬5千元,一個人獨自照顧年邁的公婆和3個小孩,現在,為了生計得續租攤位,卻生不出錢來,只能無奈哭訴。
一包包豆乾、豆皮、豆腐,從冷藏庫內拿出來擺攤,48歲的廖小姐,在台中市錦村市場賣豆製素料將近8年,想要續租攤位繼續賣,得一次付將近50萬元的權利金,廖小姐根本拿不出來。攤商廖小姐:「他們要50萬,我只能拿15萬、20萬出來而已啊,對不對,而且還是跟人家借耶!」
每天清晨3點起床,就到市場擺攤,廖小姐丈夫過世,一個人獨自撫養3個小孩,尤其小的19歲,還在念私立長榮大學繳助學貸款,包括公公婆婆一家老的小的,總共六口都靠她養。攤商廖小姐:「一直叫我們,這樣逼我們!逼我們去死喔!逼我們去燒炭喔!」
在錦村市場擺攤做小生意,權利金一次繳清不算,1個月光是清潔費,就要繳給市場承租業者6千元,再加上電費、水費,1個月不賺錢,就是1萬元的開銷,現在不景氣,生意難做,算一算,1個月實際收入,只有2萬5千元。攤商廖小姐:「我不知道說,我這邊不做,我要去幹什麼?我已經40幾歲了,我要去哪邊?」
權利金50萬不能分期付款,得一次繳足,錢從哪裡來?廖小姐想都不敢想,獨自騎著機車離開市場的身影,滿是無奈和訴不盡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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