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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遊覽車駕駛! 36歲男做4個月曾開3年公車

記者 黃凱靖 / 攝影 李延智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12 18:48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2 18:48

持續追蹤苗栗遊覽車擦撞事故,36歲男司機,到公司服務四個月、先前開過3年公車,他當下先把乘客載回北部,肇事逃逸遭批評,車禍發生後,他向公司回報是「視線死角釀禍」,遊覽車公司總經理就說,目前先將司機停職,等到調查完確認肇責,將會解聘。

圖/TVBS

 
記者黃凱靖:「苗栗發生了遊覽車跟轎車擦撞事故,司機肇事逃逸,而司機所屬的公司就位於新北市三重,這一棟大樓的7樓,目前1樓有門禁的管制,要等到週一上班才會有公司人員進出。」

雖然公司沒開門,但遊覽車司機鬼切肇逃,第一時間他回報,說不知道撞到車,遭到批評,公司也緊急向司機,了解事發當下狀況。

遊覽車公司總經理郭淑惠:「司機說他是因為光線照射,視線的死角造成的疏忽,然後他願意承擔相關賠償的責任。」

 
這名男司機今年36歲,到這間公司服務,只有約4個月時間,不過先前有開過3年的公車,並不算是開大車的新手,公司也強調,每一輛車上都有裝設,「八分割」的攝影機監視畫面,而且還有司機打瞌睡,跟車輛防撞的警示,但卻還是發生車禍。

遊覽車公司總經理郭淑惠:「如果他的動作是這樣的話,我會用解聘處理,因為這樣子我也不敢再用他,缺司機缺得很嚴重,可是我還是寧缺勿濫。」

司機已經先遭到暫時停職,週一公司上班,負責人會調閱相關畫面,也配合警方調查,等到確認司機肇責,未來就會解聘處理,面對司機缺工嚴重問題,總經理未來不敢大意,將審慎評估用人素質,加強訓練,不再讓公司名聲受影響。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監事黃飛發:「違規記點這個對應措施一定要很明確,就是讓這些不良的駕駛,必須要離開這個產業。」

交通安全專家認為,車上防撞警示或者監視畫面,可能都還不足可以再加強,訓練不足也是主因之一,另外司機就算被解聘,未來還是可能到別的公司去,因此依然建議相關單位,應該要有汰除機制,才能讓有問題的司機,不繼續上路服務、造成危險。

 
 


 
#遊覽車#司機#肇事逃逸#停職#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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